1. 谁负责处理您的数据信息?
负责处理您的数据信息的主体如下:
Hirschvogel Holding GmbH
Dr.-Manfred-Hirschvogel-Str. 6
86920 Denklingen
Germany
您可以通过上述地址或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专员: data.protection.officer(at)hirschvogel(dot)com
7. 我们将与谁共享这些数据信息?
在处理报告的过程中或内部调查期间,在合理的个别情况下,可能有必要将信息传递给德西福格集团的其他员工。如果调查需要,在对数据当事人进行适当保护的基础上(如欧盟标准数据保护条款,员工数据信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46条或《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49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可将数据信息传递给位于欧盟或欧洲经济区之外的德西福格集团其他公司。在传递信息时,我们始终确保遵守相关的数据信息保护规定。
如果有相应的法律义务或者德西福格集团或第三方在调查报告时有合法权益,执法机构、反垄断机构、其他行政机构、法院以及德西福格集团委托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公司也应被视为数据信息接收方。
在某些情况下,德西福格集团有义务根据数据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向被举报人员告知对其提出的指控。如果客观上确定向被举报人披露信息不会再影响对举报的具体调查,则法律要求这样做。如果您向我们提供了您的姓名或其他个人数据信息(非匿名举报),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将不会被披露,并且我们将确保不会泄露您举报人身份的任何信息和线索。
8. 您作为数据当事人的权利
作为数据处理的数据当事人,您可以根据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及其他相关数据保护规定向我们主张某些权利。特别是,根据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规定,作为数据当事人您有权对德西福格集团行使以下权利:
- 知情权(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15条)
- 更正权(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16条)
- 删除权(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17条)
- 限制处理权(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18条)
- 向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
您可以通过第1条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以行使您的权利。
德西福格集团非常重视您的顾虑和权利。但是,如果您认为我们没有充分解决您的投诉或疑虑,您有权向当地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投诉。